发布用户:撒旦 | 发布时间:2022-04-04 |
文件类别:规范标准 | 文件大小:0.34MB |
资料描述: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改革导
向、质量第一、依法监管,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提升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项目审批效率,规范重要工程施工图专家论证工作,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 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意见(试行)》(晋建办字〔2019〕155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晋建质字〔2022〕17 号)的要求,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
1.2 适用范围
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所有需要进行重要工程施工图专家论证的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均应按照本导则对项
目勘察设计进行论证。
其他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图论证可参照执行。
重要工程施工图专家论证的项目除执行本导则外,还应符合
国家、行业及山西省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1.3 基本规定
1.3.1 重要工程应严格按照本导则的要求进行施工图专家论证,各方应履行各自的义务,承担各自的责任。
1.3.2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重要工程施工图专家论证制,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不得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建筑工程安全、经济、适用、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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