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用户:撒旦 | 发布时间:2022-05-28 |
文件类别:规范标准 | 文件大小:0.24MB |
资料描述:
1 总则
1.0.1 为规范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以下简称“老旧小区”)智能化改造工程建设,提升智能化改造质量和水平,制定本指南。
1.0.2 本指南适用于山东省老旧小区智能化改造工程的诊断评估、设计、施工、验收和运维管理。
1.0.3 老旧小区智能化改造工程除应符合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老旧小区
2005 年 12 月 31 日前在城市或县城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2.0.2 老旧小区智能化改造
对老旧小区现状诊断的基础上,综合利用现代信息、计算机网络、智能控制等技术,对小区信息设施系统、公共安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等内容进行新建或改造、提升的活动。
2.0.3 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构建,具有数据获取、数据存储、数据处理、数据服务功能,实现资源共享、协同运行和优化管理等综合应用,为小区提供综合安防、建筑设备管理、物业管理和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应用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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