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用户:撒旦 | 发布时间:2022-10-12 |
| 文件类别:规范标准 | 文件大小:1.56MB |
资料描述:
1 总则
1.1 评价目的
本导则规定了开展浙江省绿道建设综合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评估内容、计算方法和成果要求等内容,主要用于今后开展浙江省单条绿道项目与区域绿道系统的建成后评价,以及待建和在建绿道项目的选线布局、工程设计指引与建设过程监督指导工作。
基于本导则给出的指标及相应算法,对单条绿道项目与区域绿道系统进行基础指标评估、建成水平评级、建设成果评价,旨在促进绿道项目在立项选线、规划设计、施工建设以及运营管维全过程中的规范性与科学性,进一步规范和引导浙江省绿道建设工作,推动高水平绿道建设,检验高标准绿道工程,以及引导高质量绿道运营维护。
1.2 评价范畴
从绿道建设的全过程时间维度和产生综合影响的空间尺度界定评价范畴。
1.2.1 时间维度
时间维度涵盖绿道建设项目全过程周期,包括立项投资阶段、工程设计阶段、采购与施工竣工阶段。各项目的评价具体时间点由当地主管部门根据绿道项目建设性质、使用状况和运营模式来确定。
1.2.2 空间尺度
空间尺度以绿道所产生的生态、产业、社会效益的辐射影响区为界,包括绿道主线本身以及所串联的生态、产业、社会功能组团。主线周边的评价范围以绿道两侧 500M 为宜。
1.2.3 由线及面
由单条绿道建设项目,综合拓展到区域绿道系统,从不同层次水平上分析得出绿道建设质量水平、特色风貌、规模效益等内容。
1.3 评价原则
1.3.1 分类与分级相结合
基于“三生融合”原则、绿道自身特点,可对应选择综合类或特色类,参与绿道建设综合评价。同时,在指标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参评的绿道项目进行 3A、2A、A 级建成水平
评级。
1.3.2 刚性与弹性相结合
对客观数据以及可量化指标采用刚性定量评估的方式,对使用主体的主观感受以及综合性等级判定采用定性评判的方式。评分框架中的指标设定具有弹性,可通过评价的正负反馈对指标设定进行改进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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