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用户:撒旦 | 发布时间:2022-04-12 |
| 文件类别:规范标准 | 文件大小:0.66MB |
资料描述:
第一章 总 则
1.0.1 为加强信阳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规范城市建设行
为,保证城市规划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信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内的规划编制、规划管理与各项建设活动(包括地上、地下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等)。居民和村
民自建住房,另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 各类工程建设应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和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第二章 用地管理
第一节 城市用地适建范围
2.1.1 各类建设用地性质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兼容性的
原则,符合控规等各项规划;未编制控规地区建设用地性质和
适建范围,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
划、区域基础设施条件及土地使用兼容性要求编制控规图则来
具体核定。
2.1.2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的,应先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调整规划,经批准后执行。
第二节 建设用地控制
2.2.1 建设用地红线图一般应在 1:1000 或 1:500 现状地
形图上绘制(特殊情况可采用其他比例尺的地形图)。图上应
根据需要绘制规划用地范围线、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黄
线等,应用坐标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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