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用户:撒旦 | 发布时间:2022-05-28 |
| 文件类别:规范标准 | 文件大小:0.58MB |
资料描述:
1 总 则
1.1 为保障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安全,明确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建设工程消
防设计审查适用标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既有建筑改造利
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的通知》(建办科函〔2021〕164 号),特编制本指南。
1.2 本指南适用范围为纳入我市既有建筑更新改造试点项目的既有建筑。
1.3 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 鼓励整体更新,强化局部提升;
2 尊重历史现状,优化技术措施;
3 确保使用安全,考虑成本控制。
1.4 既有建筑改造原则上执行现行标准,受条件限制确有困难的,符合本指
南的可参照执行。
1.5 既有建筑改造利用不满足现行标准的,应力求改善、提升原建筑消防安
全水平,不得降低原建筑消防安全水平。
1.6 本指南未涉及的消防设计内容应执行现行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