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用户:撒旦 | 发布时间:2022-05-28 |
| 文件类别:规范标准 | 文件大小:0.21MB |
资料描述:
1 总 则
1.1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升全省城市绿化品质,推动全省“公园城市”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全省城市(县城)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品质提升评价工作。
1.3 评价工作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优化生态要素布局,调整绿化配置结构,完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体系,修复、完善城市生态系统。
坚持新发展理念,系统科学拓展城市绿色空间,推进智慧园林建设,不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绿色保障。
坚持打造园林精品,精致建绿、精细护绿,注入园林文化灵魂,打造“齐风鲁韵,大气宜人”的山东特色园林。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绿化设施功能,为群众休闲健身提供良好场地,逐步推进建设推窗见绿、出门入园、自然融合的“公园城市”。
1.4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由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牵头起草,由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2 评价内容
2.0.1 绿地规划编制实施
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实施;
2.城市绿线划定管理;
3.城市绿地布局;
4.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
2.0.2 城市绿化生态保护修复
1.城市绿地资源保护;
2.城市生态空间保护;